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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我们立刻进入正题,列举马刺还不能称为王朝球队的理由。
*他们还没有战胜过一些超强球队夺冠。例如有乔丹的公牛队,有德雷克斯勒的开拓者队,拥有巴克利的太阳,拥有佩顿的超音速,拥有斯托克顿-马龙组合的爵士。
*现在的NBA是扩展过度而缺乏竞争力的联盟。
*1999年,他们的首个冠军,是一个缩水赛季的冠军。
*虽然詹姆斯有闪亮的表现,但骑士队依然是有史以来最差劲的总冠军争夺者。
不过,周三马刺在克利夫兰夺取的9年中第四个总冠军,依然树立了马刺在历史上的地位。
马刺一再暗示,但他们确实还不能称得上建立了王朝。对于我来说,一支王朝球队意味着以下:这支球队必须在十年内赢得半数以上的冠军,在每个赛季都是理所当然的大热门。
按照这个标准,历史上只有两支球队称得上是王朝球队。比尔.拉塞尔的波士顿凯尔特人,从1957年到1969年的13个赛季中,赢得了11次冠军。另外一支是乔丹的芝加哥公牛,从91年到98年的八个赛季中赢得了6个冠军。
迄今为止,凯尔特人一共赢得了16个冠军,这个纪录只有湖人能与之相比,后者是14个冠军,其中5个在明尼苏达获得,湖人统治了NBA最初的10年。不过湖人从来没有建立自己的王朝,在80到88的9个赛季中,他们获得了5个冠军,成绩炫目,但这个十年他们是与凯尔特人分享的,后者获得了3个冠军。而科比-奥尼尔组合在本世纪的成绩也没能达到王朝标准。
马刺的成绩令人尊敬,邓肯和他的队友们也非常默契圆熟,但是有一点他们未到做到,卫冕。就像波波维奇在周三晚上所说的,“下赛季我们将有特别的动力。”
如果下赛季他们能做到,我想我们将继续讨论王朝这个话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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